Rasma Pludums曾经是汉密尔顿一位楼宇管理员,她与她的丈夫David Dunn在2014年2月负责市区两栋大楼的物业清洁。工作了4个月,每日一天工作15至18个小时,平均时薪只有$1.18元。这听起来太不可思议。 Pludums曾患慢性阻塞性肺病,希望找一份适合的工作。原本以为,公寓楼的管理工作会适合她和丈夫,既能在大楼里有一间公寓单元,离家又近。第一个星期一切顺利。但是不久,问题就堆积起来。除了做清洁和维护,“我们几乎一天要干18个小时。”有时凌晨3点接到电话,称公寓单位出了问题。作为公寓管理员,基本上是一天24小时,一周七天待命。 Pludums向安省就业标准的负责部门,了解像她这样的情况是否正常,但是被告知,这在法律上是合法的,因为安省就业标准法(Ontario's Employment Standards Act)与劳工关系法(Labour Relations Act)都不涵盖一些工种,包括经理、清洁工、IT专业人士、住家护工,以及公寓管理员。她说,这让她感觉自己是个二等公民。她说,“如果让我在这样的工作和露宿街边公园两者之间选择,我会选择后者。” 不过,目前安省正在研究改革现行的劳工法,将涉及有薪病例、加班、加入工会以及合同工等。 这可能给安省带来自前省长Mike Harris以来最重大的就业标准和劳工法改革。 “我们需要确保法规条例是保护最弱性群体。”政府确实有必要采取行动,对现行法例进行改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