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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法律(XXIII) 结婚或不结婚? 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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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admin 发表于 2022-8-11 06:34 PM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结婚或不结婚? (上)

有宗教和传统原因结婚。但是,撇开宗教和传统,有什么实际的理由结婚吗?

普通法律配偶:   普通法律配偶是两个没有结婚的人,但是:

1.        同居不少过三年;或者

2.        如果他们是孩子父母,他们之间有长期的关系.

净家庭财产 (NFP):
分居日期的全部财产 – 结婚日期的全部财产.

婚姻房屋:   ‘婚姻房屋’ 是一对夫妇在分居之前住过的房子.  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婚姻房屋 (例如: 一间房子和一间度假屋).  可以拥有或租用婚姻房屋.

I.        孩子们

从历史上看, 私生子受到了严重歧视.  但是, 在1970 年代, 许多人想废除婚内外生子女之间的区别。1977 年, 安达略省通过了儿童法律改革法律。 废除了私生子法律。废除了合法和不合法的子女之间的法律区别。

II. 抚养费

这主题有三个来源:

1.       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决 Moge v. Moge 案 1992 年, Bracklow v. Bracklow 案1999 年。
这些案件讨论了抚养费的理论。

2        安达略家庭法律第3 部分(抚养部分)第29 条的 “配偶“ 的定义: ”配偶“ 包括 ”以婚 配偶“ 和”普通法律配偶 “。

3.        2008 年联邦配偶抚养咨询准则。这些准则包括“无子女抚养费公式“ 和” 有子女抚养费公式“。

我们用这些公式来计算以婚配偶和普通法律配偶的配偶抚养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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