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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重征税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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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petersen 发表于 2021-5-26 12:11 PM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本文仅供参考。如有问题请电:

(905)-975-1323

问:A 先生拥有一间商店。他的商店是在一栋楼内。他在20
       前以5 的价钱购买了那栋楼。 那栋楼现在值 20 .
       他现在想把那栋楼送给他的孩子,但他仍然保留他的商店。 您对他有
       什么建议? 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答:  1.      加拿大的收入税法规定:如果您将财产(栋楼)送给任何人(您的配偶或普通法配偶除外),您被视为将那栋楼以公平的市场价钱(f.m.v.)出卖.  因此,A 先生被认为以20 万价钱出卖了那栋楼, 他必须付资产增值税计算从15万(公平的市场价钱 - 成本)的资产增值。      (第一税)
2.      那栋楼的公平的市场价值(f.m.v.)是20 万。 A先生的孩子付了$0.  因此,如果A先生的孩子以20 万卖出那栋楼,那么A先生的孩子必须付资产增值税计算从 20 万(销售价格 成本)的资产增值。
             (第二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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